为组织开展我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,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)的规定,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高企)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安排
自2018年起,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,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“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”平台开展。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,以下简称“国家高企工作网”、省网上办事大厅,以下简称“省网办平台”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,以下简称“省阳光政务平台”完成注册登记。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从2019年5月18日起。
2019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批次。
(下面时间参考往年信息议定,19年具体时间以政府公告为准)
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:企业在“省网办平台”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6日;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。
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:企业在“省网办平台”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;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。
二、申报企业范围
(一)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(不含深圳)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,且符合《认定办法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。
(二) 2012年通过高企认定,且2015年通过高企复审的企业,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,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。
(三) 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,资格到今年终止,无需提交高企复审申请,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(按照《工作指引》要求,自2016年,高企认定不再设复审环节)。
(四)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,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,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。
三、申报程序与方式
网上注册登记——填写、提交高企申报材料——现场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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